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栏目:球友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03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攻坚时期,也是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全面总结“十一五”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成就,科学编制《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提高湖南省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攻坚时期,也是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期。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全面总结“十一五”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成就,科学编制《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提高湖南省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四化两型”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实现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及“十二五”战略部署,在全面总结“十一五”发展成就、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当前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湖南省质监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是指导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十一五”是极不平凡的五年,既是湖南质监工作面对挑战困难最多的时期,也是事业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五年来,湖南省质监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监工作全局,以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为手段,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质量和安全年”、“质量提升”等活动为载体,始终围绕省局党组确立的“发展质监事业,服务经济社会”两大主题和“五个着力”(即:在继续着力开展打假治劣的同时,着力加强技术机构建设,着力加强质监队伍建设,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质监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的工作思路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就,顺利实现了省局党组提出的“一年要有一个新变化,三年再上一个新台阶,五年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的阶段性事业发展目标。

  ——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有力,质监工作地位有效提升。五年来,全系统始终紧扣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检测三大基本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优势,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促进履职中,省局先后向省委、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发挥质监作用的意见》、《关于发挥质监职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实施质量兴湘战略促进湖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等重要文件和调研报告,为推进湖南省“一化三基”战略发力助势;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全系统利用许可把关、监督检查、技术服务等有效手段,共制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类地方标准近50项,完成136家耗标煤万吨以上企业的《通则》认可,淘汰落后螺纹钢生产线万吨,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万吨,以实际行动推动了“两型”社会建设;在省委应对金融危机、实行企业“特别保护期”之际,又适时出台了“四暂停两取消四延期三调整一降低”措施,为企业减负近1亿余元,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重要批示。“十一五”期间,由于质监工作在服务湖南省经济发展中找准了方向、赢得了地位,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质监工作日益关注和重视,给予了质监系统战略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省政府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兴湘战略的意见》、《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决定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实施标准化战略;在资江及洞庭湖水质保护、变型拖拉机管理权属裁决等重大事项决策处置方面,省委、省政府明确指示以省局组织制定的相关标准为依据。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质量兴湘战略全面实施,质量名牌意识有效提升。五年来,全面推进实施质量兴湘战略。省政府设立了省长质量奖,并召开了湖南省质量兴湘工作经验交流大会和首届省长质量奖颁奖大会,提高了各级各部门抓质量、上水平、创名牌的工作热情。湖南省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质量兴市(县、区)活动,相继出台了名牌产品奖励政策,湖南省有效的中国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南名牌产品数量分别达到29个、26个、586个,比2005年各增加18个、21个、190个;获省质量管理奖的企业达34个,评选省长质量奖企业3个、个人3名。出台了《湖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2部地方政府规章,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大型宣传活动100余次,编印了《居家里手》等宣传资料56万余份,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质量法制意识。

  ——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扎实开展,技术基础水平有效提升。五年来,共争取混凝土工程机械、烟花爆竹、铁路机车电气等17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湖南,210项国家标准批准立项,18项标准荣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湖南省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率上升至60%。制修订地方标准408项,建立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170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60万个、商品条码8500个。代码公共服务应用平台基本形成,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成功立项。五年来,湖南省共检定强检计量器具382万台件,建立强检计量器具档案148万台件,抽查定量包装商品11518批次;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422项,发布计量检定规程、规范19个,18家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875家企业获得计量检测能力合格确认,84家企业获得“C”标志证书,年度强检计量器具达到192万台件。进一步规范了生产计量器具的许可程序,严把了发证关,加强了证后监管。对计量授权机构建立了“依法、有限、动态、可控”的授权机制。五年来,湖南省取得各类体系认证证书6276张、各类产品认证证书4983张,发展认证咨询机构11家。25家实验室通过了实验室认可,1265家实验室通过资质认定。对532家获证实验室进行了监督评审和专项检查,帮助培训检验人员、内审员、评审员4583人,提升了实验室的整体水平。认证认可工作卓有成效。

  ——行政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提升。五年来,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每年部署食品、建材、农资、计量、特种设备、纤维及其制品等专项打假行动1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6万余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1万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10亿元,端掉制售假窝点719个,受理投诉、举报3万余件,为企业、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00万元,累计上缴罚没收入6.7亿元。12365投诉举报系统有效运行,执法检查、专项打击和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执法打假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开展了“五查五放心”、“四个走进”等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特别是2007年牵头开展的湖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声势浩大,成果显著,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年中,共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0万批次,委托检验45万批次;共完成棉花公正检验近8000批次、30万吨,苎麻精干麻公正检验近3300批次、8万吨,完成纤维及其制品检验11600批次;湖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91.7%,比2005年提高5.6个百分点。

  ——三大安全监管严格把关,民生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通过落实责任和严格把关,确保了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省局连续七年被评为湖南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湖南省应急管理先进单位。在食品生产监管上,自2005年监管职能正式移交我局后,省市县三级局均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业监管人员380名,投入1000多万元配备了食品安全监管专用车,投入4000余万元完善了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手段。成功地应对了三聚氰胺等全国性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妥善处置了金浩茶油苯并芘超标、远山乳业事件。五年来,共指导6931家企业获得7643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与6493家小作坊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排查并督促整改食品质量安全隐患2.4万处,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案件1.8万件,提请地方政府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1524家;共组织食品监督抽查28万批次,2010年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4%。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上,建立了特种设备全过程监管链条,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广大企业、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四方责任,探索实施动态监管、分类监管办法,五年累计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6.3万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5万处,查处违法案件4700余起,查封非法设备1827台;检测固定式特种设备30万余台、移(流)动式特种设备4686台、气瓶540多万只、压力管道3048千米,登记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148827台套,定期检验覆盖率达92 %,保持了湖南省特种设备事故下降的好势头,万台设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2005年下降0.18、0.16,每年均低于国家质检总局的控制线%以上。在烟花爆竹等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建立了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了具有湖南特色的“以国抽和联动抽查为重点,以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抽查为突破,以一般工业产品定检为基础,以市场风险抽查为反射”的监督抽查体系,强化了监督抽查后处理措施,有力保障了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尤其加严了对烟花爆竹监管,建立国家花检中心和11个分中心,对出厂烟花爆竹实施批批检验,特别是确保了2008年奥运会、2009年国庆60周年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及亚残会焰火燃放的绝对安全和效果,受到总局、公安部和国家奥组委等举办方的高度赞誉。

  ——自身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系统综合实力有效提升。五年来,积极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加大了增收节支力度,注重优化收入结构,2010年总收入达到12亿元,比2005年净增6亿元,增长98%;财政拨款达到4.8亿元,比2005年净增3.7亿元,增长336%。标准化工作、行政执法、食品监督抽查、代码等重要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期盼多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吃皇粮”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全系统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总额达到12.42亿元,比2005年净增6.14亿元,增长2.02倍。岳阳市局、益阳市局、常德市局、省计量院等24个单位新建了办公检测楼,投资2.2亿元、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的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项目2010年正式破土动工,当年底主体封顶,全系统房屋建筑总面积达到40.17万平方米。全系统新添检测、执法用车359台,新增电脑、打印机、传线台套。信息化进程加快,成立了信息中心,总局与省局、省局与市局之间的视频会议系统,总局与省局、省委省政府与省局之间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省政府与省局之间的办公即时通讯系统开通使用,12365投诉举报系统实现了湖南省联网。

  ——技术机构建设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能力有效提升。省局成立了科技处,加强了对湖南省技术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五年来,全系统用于技术机构建设的资金达6亿元,约占非税收入总量的1/5强;新增实验室面积3.2万平方米,新购仪器设备4800台套。新建国家质检中心11个、国家型式实验室4个、省级检测中心10个、国家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4个;同时,对湖南省138家安检机构进行了合理规划布局,完成了108家安检机构的资格许可审查工作,发证102家。省、市12个特检机构获总局资质核准,省特检中心收编整合了岳阳扬帆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生产企业动态监管等系统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质监技术保障能力和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2010年全系统检验检测收入达到5.5亿元,与“十五”末相比净增2.8亿元,增加1倍,其中省局直属事业单位检验检测收入之和已达到1.4亿元,比2005年增加7400万元。

  ——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系统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五年来,全系统的基层工作全面加强。省局党组把加强基层特别是县级局和欠发达地区局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予以倾斜。据统计,省局下拨支持基层的资金年均4000余万元。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累计帮扶县级局38个、资金84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基层质监事业的发展。开展了评选“优秀县局长”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县局长在精神、物质上给予褒奖。争取省委组织部的支持,在每个市州解决了2名基层任职时间长的县局长的副处级待遇。五年来,全系统的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内部管理逐步规范,制度建设日益加强,开展了“系统管理年”活动,出台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完善了政务、财务、人事等方面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件“调查、审理、决定”三分离等8个制度,探索了开门审案和“阳光执法”的实践经验,制订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推进了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得到加强,全系统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人才队伍建设常抓不懈,队伍整体素质有效提升。一是狠抓了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了创建“为民、务实、清廉”领导班子活动,加大了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力度,健全了各级基层党组织,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狠抓了干部队伍建设。连续多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千人轮训和业务技能大比武及主体业务培训,并在清华大学成功举办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出台了人才成长激励政策,设立了博士基金。还采取上下交流、横向轮岗、跟班学习、外派挂职等措施,打造有利于干部成长的良好机制。三是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六个一”作风建设,加强了内部审计和行政效能建设,强化了对大额资金的使用调度和干部提拔任免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四是狠抓了人才引进。五年来共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207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69名,全系统现有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81名、本科和大专学历人员4763名;有研究员级高工12名、高工175名、工程师706名,人才队伍年龄、知识、专业结构明显改善。五是狠抓了思想政治工作。先后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等活动,召开了全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切实加强质监文化建设,重点开展了机关文明创建、“六个一”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文艺汇演、广播体操进机关、“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大力弘扬 “求实、公正、团结、创新”的质检精神,全系统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十一五”时期,湖南质监事业“发展增速、服务增效、基础增强、收入增加”。五年的工作,有四点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汲取和大力发扬:

  第一,服务经济社会是质监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五年来,各级质监部门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为己任,以促进发展、服务民生为目标,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实现了部门价值,提升了工作地位,优化了质监形象。

  第二,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是质监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全系统始终把质监工作置于党委、政府的领导之下,一方面,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为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搭建了良好的质量技术监督服务平台;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凝聚起质量兴湘的强大合力,也为开展质监工作赢得了前所未有的政策、资金支持。

  第三,加快技术机构建设是质监事业发展的关键所在。五年来,全系统大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不断加强技术机构和科研能力建设,既为质量监督、检验把关、技术服务搭建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平台,也为质监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持。

  第四,形成团结干事的工作局面是质监事业发展的力量源泉。五年来,各级领导班子和衷共济,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进取,系统上下形成了“团结才能干事,干事才能创业,创业才能发展”的普遍共识,形成了“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生动局面,为推动湖南质监事业获取新胜利、续写新辉煌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十二五”时期,湖南质监事业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又将面对诸多现实挑战。

  ——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和湖南加快发展态势为湖南省质监事业加快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我国在全球金融危机中率先复苏,国内经济社会稳步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强劲,国内消费需求巨大,发展动力充足,创新驱动、内生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相对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为湖南“十二五”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五年,湖南省经济发展将进入加速增长期,产业结构进入加速调整期,公共需求进入加速扩张期,社会发展处于重要转型期,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加强劲。同时,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稳步推进,为湖南催生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已经成为湖南“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主题,给质监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湖南“十二五”时期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湖南省质监事业加快发展搭建了有利的平台。“十二五”时期是湖南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攻坚时期。面对新形势,湖南提出了“两个加快”(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步伐、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发展思路,明确了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建设绿色湖南、创新湖南、和谐湖南、数字湖南,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推进实施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一系列战略任务和战略举措,制定了“长株潭城市群率先发展、大湘南开放发展、大湘西扶持发展”的区域发展战略。这些战略任务、战略举措的组织实施,都与质监工作紧密相连,需要质监部门的积极参与和主动作为。从而为湖南省质监事业加快发展、同向发展搭建了良好的发展平台。特别是在有效实施质量兴湘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落实湖南省政府与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关于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备忘录》中,湖南质监部门大有作为。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对湖南省质监事业加快发展赋予了更多的责任。“十二五”期间,随着湖南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质监部门责任更加重大。推进科学发展要求质监部门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建设和谐社会要求质监部门有效保障质量安全;转变发展方式要求质监部门着力提高质监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推进农业现代化,要求质监部门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要求质监部门提供标准、计量服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求质监部门积极开展能效评价;加快建立市场体系,要求质监部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质监部门要做到履职尽责,就必须把质监工作有效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保障质量安全和提升质量竞争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努力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湖南质监事业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给湖南省质监事业加快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快速发展,虽然湖南省质监事业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发展基础,初步形成了湖南省上下重视质监工作、支持质监事业的良好氛围,质量工作受到了更多关注和重视。但是,也要看到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有待提升,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四化两型”建设等中心工作的措施有待加强;质量宏观管理有所欠缺;体制机制亟待理顺;基础工作仍显滞后,基础管理体系不很完善;技术保障能力需要加强;行风作风建设仍需改进。这些问题和不足,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和制约湖南省质监事业“十二五”期间的快速健康发展。

  “十二五”时期,湖南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围绕湖南“四化两型”建设的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质监事业,服务经济社会”为主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加快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维护质量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己任,全面推进质量兴湘和标准化战略,深入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切实加强技术基础、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人才队伍、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湖南实际情况的质监工作体系,努力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和服务质监,推动湖南省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为湖南“四化两型”建设做出新贡献。

  “十二五”时期,要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凝聚强大合力,实现湖南质监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长效发展、协调发展、继承发展。

  ——坚持优化服务、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发展质监事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定位,紧贴湖南“十二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实现质监事业科学发展,建设服务质监。

  ——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原则。既要坚持把保障质量安全作为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出事故;又要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高度重视人才、积极引进人才、加快培养人才、真心关心人才,造就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做到人的发展与事业发展协调一致,建设和谐质监,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的原则。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导方针,大力实施科技兴检战略,充分发挥“凭技术执法、靠数据说话”的部门特点,充分发挥质监科技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建设科技质监,科技引领、创新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长效发展的原则。一方面要加强质监法制建设,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建设法治质监;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国家政策的调整、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湖南质监事业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有序有效地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技术机构、财务制度、用人机制改革,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工作体系,提高工作效能,实现长效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既要从质监部门现实履职需要出发,突出工作重点;又要将质监事业发展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起来,将发展的速度、质量与效益统一起来,将人、财、物的发展平衡起来,将事业发展和队伍发展结合起来,将省、市、县三级发展同步起来,促进质监事业协调均衡发展。

  ——坚持承前启后、继承发展的原则。兼顾质监事业发展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特征,既科学继承质监工作过往的优良传统,又以创新精神指导和拓展质监事业的发展;既科学继承“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和发展经验,又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十二五”规划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作用,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战略措施,承前启后、继承发展。

  到“十二五”末,质监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产品质量监管得到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质监技术保障能力大大增强,湖南省建成以国家级、省级检测中心(院所)为龙头、以市县检测机构为基础的覆盖湖南省的质监检验检测体系;质监部门形象显著提升,成为与履职要求相适应,与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政府满意、人民信赖、企业欢迎、社会赞誉”这一要求相适应的政府标杆部门。

  ----基础水平全面提升。通过质量基础提升工程的实施,促进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等基础管理进一步深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力争到2015年,培育湖南省长质量奖15个,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湖南省总体质量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质量安全有效保障。通过质量安全维护工程的实施,力争“十二五”期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下降到0.38人/万台以下;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确保。质量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科技能力显著增强。通过质监科技支撑工程的实施,保证“十二五”期间技术机构总投入过10亿元,实现检验检测装备总量过10亿元,完成技术机构“四化”改革,组建6大专业检测集团,基本建成能力过硬、特色突出、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并适应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检验检测体系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简称“1146”工程)。

  ----队伍素质普遍提高。通过人才队伍优化工程的实施,到2015年,培养优秀中层领导干部100名,招聘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00名,培养优秀中青年科技骨干100名,培养首席检验检定师100名,培养或外聘在全国很有影响的教授级知名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带头人100名,并争取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1个,确保湖南省质监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依法行政和检测科研能力明显增强。(简称“五百工程”)。

  ----体制机制基本完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工程的实施,全面推动唱响质量兴湘战略和标准化等大质量战略; 初步建立统筹、协调、开放、互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共同推进的大质量工作格局,有效建立政府牵头、质监为主的大质量工作考核制度体系;全面开展以“四化体系”、“四型质监”为核心内容的大质监文化建设;初步形成客观公正、正面积极、评价良好的大质监环境;有效建立协调一致、均衡发展、和谐统一的大质监系统。

  要通过五年的努力,开展质量基础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维护工程、质监科技支撑工程、人才队伍优化工程、体制机制创新工程等“五大质监工程”建设,加快建立与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质量技术基础体系,加快建立与质监部门履职尽责要求相适应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与社会公共检测需求相适应的质量检测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与自身事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质监人才队伍体系,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同步发展相适应的质量工作机制体系,努力形成规范化、法制化、专业化、科学化的湖南质监“四化”工作体系,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技术型、创新型“四型”质监队伍,全面提高湖南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贡献率。到“十二五”末,实现“中部一流、全国偏上”的发展目标。(即:实施“五大质监工程”,打造“四化”工作体系,建设“四型”质监队伍,实现五年达到“中部一流、全国偏上”的发展目标。简称“5441”战略目标。)

  质量基础提升工程 切实抓好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与服务水平提升,加快建立与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质量技术基础体系,有效助推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服务湖南科学发展。

  质量安全维护工程 切实加强食品生产、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立与质监部门履职尽责要求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效提高食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和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湖南和谐发展。

  质监科技支撑工程 推进科技兴检战略,加强质监科技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技术机构改革重组,加快建立与社会公共检测需求相适应的质量检测服务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质监科技水平。

  人才队伍优化工程 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质监法制建设,加快建立与自身事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质监人才队伍建设体系和依法行政工作体系,切实提高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技术型、创新型质监队伍。

  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着力加强战略研究、机制创新、文化建设、工作宣传和基层基础工作,理顺质监工作体制机制,推动质监工作持续发展。

  全面实施“质量兴湘”战略。编制《湖南省质量振兴规划(2011-2020)》,明确“质量兴湘”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工作举措。深入开展“质量兴湘”、“质量兴市”、“质量兴县”、“质量兴企”等活动,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服务湖南省经济转型升级。加大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培育力度,提升汽车、重大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等重点行业质量水平。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建设,有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力争到2015年,湖南省质量竞争力指数位居全国前列,优势产业、支柱性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树立一批现代品牌企业。

  加强宏观质量管理。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建立以监督抽查覆盖率、产品质量合格率、质量竞争力指数为主要内容的宏观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并争取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对各级政府和有关行业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完善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以产品质量为中心的区域、行业、企业及产品质量评价活动,促进产品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持续改进。加快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信息系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统计分析。

  扎实推进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认真落实《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湖南省省长质量奖评审细则》,完善“省长质量奖”评定机制,努力提高奖项含金量。围绕“四化两型”、“四千工程”和“753工程”建设,加大对湖南省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省长质量奖培育、扶持和服务力度,引导广大企业和各类组织夯实质量基础,追求卓越绩效,积极争创省长质量奖。推动建立并实施市、县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到2015年,培育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企业15个,评选表彰个人10名。

  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立质量诚信机制。建立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和以企业质量信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质量诚信体系,建立质量诚信评价与分类管理机制、诚信奖惩制度,明确企业质量诚信责任,建立重大质量事件企业自查和主动报告制度。推动企业质量诚信建设,帮助和推动企业建立质量信用制度,引导企业质量自律。提升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在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加强企业质量档案建设工作,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信息查询网络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引导社会舆论和投资消费。

  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 71号)和《湖南省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全面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强自主创新、高新技术、新兴产业、优势行业等领域标准研制和实施推广,加强基础通用、强制性、关键共性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技术标准创新,加快成果产业化、市场化,推动、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服务外向型经济,减少因技术标准落后而遭遇的贸易壁垒。积极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重点抓好国际烟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组的工作,以此为抓手,推动其他国际标准化组织落户湖南;主导、参与优势行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的制定。围绕“绿色湖南”、“创新湖南”、“数字湖南”和“两型社会”建设开展标准化工作。继续强化标准化工作的政府投入,建立符合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到2015年,湖南省完成地方标准制修订1000项,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400项;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85%;创建湖南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500家。

  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突出节能、节材、节水、节地以及污染物(源)排放、防治等关键行业、领域与环节,建立比较完善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围绕湖南省重点和优势工业产业,建立对产业升级有明显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标准体系。建立食品、消费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公共安全方面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监测标准。

  做好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以促进湖南省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中心的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监测体系、推广实施体系。到2015年,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70个。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促进旅游、文化、餐饮、宾馆、商贸、物流、金融、房地产等重点服务行业的发展,支持张家界市开展全国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加强社会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研制,促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强具有前沿研究特征、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的高新技术领域标准的研制,提高高新技术标准化能力。

  提高标准化实施应用水平。加强标准推广与实施力度,完善标准实施监督机制。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的试点示范,建立“长株潭”标准化示范区及“一湖四水”流域污染防治标准化示范工程。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推动湖南省优势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其活动。引导、扶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定,抢占产业制高点。推进专利技术向技术标准转化,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转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建立技术标准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公益性标准化科研机构建设,完善标准资源与服务体系,建立湖南数字标准馆,构建标准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增强标准化科研与服务咨询能力,强化标准实验验证平台和符合性测试环境建设,建立实验室研究数据的共享机制,提高标准研制水平。针对外向型企业的实际需要,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快速、有效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平台和应急反应系统。支持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标准服务的市场化运作。到2015年,力争湖南省承担国家和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的数量达到20个。

  加快计量基础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纳米新材料、新能源、智能电网、生物安全、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领域急需的计量标准,提高支撑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能力。加快公共安全、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重要领域计量基标准和标准物质的研制生产,完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重点推进湖南省节能环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湖南省计量检测技术标准共享服务两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适应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体系和共享服务平台。

  加强民生计量监管。重点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管理,加大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餐饮消费等服务行业、节能环保等社会公益行业的计量监管力度,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计量热点问题。继续开展“计量四进”、“计量惠民”专项活动,大力推行“两免工程”,争取湖南省集贸市场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和乡镇(社区)医用计量器具全部实行财政包干、免费检定,促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强化能源计量管理。加快节能减排检测技术研究。提高对煤、油、水、电、气等主要能源及能耗计量数据的计量检测水平,推进湖南省绿色发展。深入实施节能降耗服务工程,推进《通则》认可,强化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促进湖南省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加强能效评价、能效测试及能效标识产品检测能力建设,重点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南)和市州能效测试实验室,形成快速有效的节能减排监测体系和检测网络,服务“两型社会”建设。

  加强科学计量和法制计量建设。开展重点领域关键计量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提升计量检测能力。研究开发适用企业生产过程的在线测量方案,适应湖南省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需求。积极培育和发展计量校准市场,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计量校准中心,满足企业计量校准需求。加强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提高强检计量器具覆盖率。建立计量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

  加强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依靠《湖南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资质认定审批工作,提升认定质量。全面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深入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利用各种形式及时公布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名录及相关信息。加强实验室监督评审、能力验证等工作,强化监管力度。

  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落实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任务。推进食品、农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大力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产品、节能节水节电节油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深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断拓宽认证领域, 推动管理体系标准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工作和文化教育医疗以及新兴产业的广泛应用。推进国际互信与互认,发挥认证认可在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中的作用。鼓励帮助有条件的实验室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取得国际多边互认,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提升认证认可能力。加强认证执法机构和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认证认可执法监管模式。加强认证认可队伍建设,提升认证认可监管部门的执政能力、认证执法队伍的执行能力、从业机构的技术能力。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强化机构监管,重点整治违规行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认证认可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厉查处无证进口、出厂销售行为。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明察暗访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日常抽查监测,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加大对质量问题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和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以风险监测为基础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依托科研院所、国家质检中心和湖南省技术机构,加大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工作力度,对风险监测信息进行科学研判,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处置建议。加快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信息系统,推进建设统一的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有效整合风险信息资源,提高全系统风险预警能力,为快速、有效、科学地处置质量安全问题提供信息支撑。

  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建立完善质量安全风险通报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和安全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完善风险管理工作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风险处置演练,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水平。

  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认真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召回、标签标识管理等基本监管制度,严格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完善监督抽查机制。按照《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职责分工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食品原料验收、加工、储存、出库等重要环节查验记录制度,严格产品批次规范管理,实现问题产品的有效追溯。

  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严格按照“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承担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的要求,建立健全系统内部有效的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督查、考核、问责机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加强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系统,形成机动灵活的监控调度指挥系统。建设覆盖湖南省、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食品检测体系,提升食品检测能力。建立独立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和专职的食品安全执法机构,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监管、服务水平。完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监管体系,加强高风险食品监管。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领域的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高压态势,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持续开展重点食品、区域性食品、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行业潜在问题专项整治,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健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进一步健湖南省、市、县三级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建立内容丰富、数据真实、更新及时、覆盖全面的特种设备基础数据库,实现湖南省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完善湖南省共享的安全监察信息网络,实现特种设备安全动态监管。落实强制检验制度,提高特种设备检定率和覆盖率。严格源头把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使用行为。加强起重机械等事故高发和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高风险设备,以及石油化工、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娱乐等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逐步建立实施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制度,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

  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各方责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各方责任体系,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质监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政府统一协调领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强化责任追究措施,探索建立特种设备强制认证、强制保险等机制,有效规避安全风险。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建设。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实施设备、企业、区域分类分级监管。加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重大危险源治理监控,推进省和市州两级应急管理、协调指挥、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技术平台建设,制定科学合理应急预案,着力提高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机构和体系建设。开展对一定区域领域、安全监察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安全绩效评价,建立适合湖南省省情的特种设备安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出厂批批检验制度。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抓好专供烟花产品质量监管。对进京、进沪和专供重大节庆活动烟花生产企业及产品强化质量监管,加严监督抽查,加强专供烟花产品出厂前的批批检验和专用合格标志管理。建立专供企业质量档案,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确保专供烟花产品的质量安全。

  深化烟花爆竹质量专项整治。严查违禁使用氯酸钾、红丹、六氯代苯等禁用药物和不合格或无证原材料加工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假冒浏阳烟花地理标志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查不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产品包装标识不规范和利用标识欺诈的违法行为。

  强化源头质量监管。强化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食品、特种设备、制造计量器具等生产许可证管理,抓住受理、审查、发证、后续监督等重点环节,严把市场准入关。创新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地方政府强化质量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对发现存在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地区,及时开展区域整治。鼓励结合当地产业、行业发展实际,组建行业组织承担行业质量自律工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和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确保质量安全风险有效监测、准确研判、及时预警和快速处置。

  加强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体系。加大对危及健康和安全的高风险产品、涉及国计民生和节能环保的重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跟踪抽查,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重点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后处理措施。加强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工作,全面履行纤维质量监督职能,促进纤维和纤维制品质量水平提高。推进建立和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现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大对质量严重不合格产品召回力度,逐步建立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产品市场退出机制。

  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和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消费类产品案件、关乎国计民生的政策类产品案件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的查处和督办力度。进一步完善内外联动、执法双促、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推行科技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工作水平。坚持快速反应与妥善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健全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探索建立湖南省联网的执法打假信息化平台,构建打假信息化网络。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湖南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积极争取各方的有力支持,重点加强纳入重大项目表的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平台、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节能环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三大质监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专项建设。围绕湖南省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一批国家级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提升湖南省高端公共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安全、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突出战略新型项目、支柱项目、特色项目和空白项目,支撑湖南省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围绕湖南质监系统“十二五”重点项目库确定的重点项目,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能力水平,满足湖南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基层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开展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达标活动,争取到2015年省市技术机构全部达标,县级机构基本满足要求。

  国家质检中心检测平台建设 改造提升已建6个国检中心,加紧建设已批筹的轨道交通、工矿电传动、磁力设备、电子陶瓷、风电设备等5个中心,积极做好输变电产品、林副产品、焊接材料、酒类产品、工程机械零部件、光伏电子、生活用纸、新型材料等项目的论证申报工作,调研储备节能产品、钢铁冶金、有色金属、特色食品、石油化工、旅游产品、LED、硬质合金、新能源动力、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包装及印刷制品、防火阻燃耐火产品等项目,以加快湖南省产业共享技术平台和生产性服务体系建设。

  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提升建设 完成67家县级食品检验机构的组建;完成57家县级食品检验机构、14家市级食品检验机构、3家省级食品检验机构的能力提升;完成11个区域性食品检测平台建设;完成省级食品检验机构新建实验室建设;完成国家农副产品检验中心(湖南)能力提升;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技术平台。

  节能环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 新建、改造湖南省省、市、县三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节能环保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善湖南省此块量值传递体系建设。重点建设242项能源计量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68项环保监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重点建设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湖南)和14个市州能效测试实验室,重点建设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及放射性污染治理的量传溯源体系,并建好环保计量数字化移动检测实验室。

  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湖南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节能减排、民生保障、产业升级等方面搭建开放共享的质量技术监督公共检测平台。以质检技术机构为主体,充分利用社会检测资源,加快推进湘绣、LED电光源、烟花爆竹、中小企业能源分析仪器开发及检测等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统计数据、标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电子商务、法人库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检验检测、标准化、质量信息、产品研发、技术性贸易措施等公共技术服务。到2015年,在湖南省建成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5个。

  提升质监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实用技术研究,着力解决制约质监事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难题,努力提高质监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加快技术储备。组织开展计量、标准化、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纤检、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监管技术等六大方面的科研攻关,力争在能源计量技术研究、量值传递与溯源关键技术、技术标准创新工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关键技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关键技术、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关键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等关键实用技术研究上实现创新突破,提升科技保障能力。加快湖南省标准创新推广和检测中心基地、长沙市食品安全质监科技创新基地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立以重点项目为核心、以专业领域为平台、以专家团队为依托、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系,设立科研项目启动基金、科研人才培养基金、科研成果奖励基金。建立和完善湖南省质监科技专家库和项目库,大力加强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运用,促进质检整体科研能力显著提升。

  搞好技术机构规划布局。遵循“稳定规范县级,全面提升市级,做大做强省级”的原则,合理布局省、市、县三级质监技术机构,加强国、省质检中心、区域性中心和县级检测机构规划建设。以长沙为中心,株洲、湘潭为两翼,打造国检中心为龙头、省检中心为支柱的湖南省检测高地,重点服务长株潭城市群“两型”产业体系、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以衡阳为中心,建设湘南区域性质检中心,重点服务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建设;以怀化、张家界、湘西州为支点,建设湘西区域性质检中心,重点服务大湘西开发战略和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建设;以常德为中心,建设湘北区域性质检中心,重点辐射环洞庭湖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到2015年,在湖南省共规划建设国家质检中心25个,省级质检中心60个,区域性中心3-5个。

  全面推进技术机构改革重组。采取“行政上指导、利益上调节”的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特检、食检、纤检、计量、质检、标准信息六大技术机构的改革重组,实现省、市、县三级机构错位发展。完成湖南质监技术机构集团化、区域化、层级化、专业化“四化”改革任务。鼓励引进系统外资金,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资、专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技术机构合作共建机制,促进技术机构改革重组和联合共建。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稳步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社会化进程。

  建立电子政务体系。全面组织实施金质工程,建设质监电子政务体系,形成统一、共享、联动的质监信息化框架。依托现代网络资源,建设重点数据库,形成完善的功能应用系统,健全信息化保障体系。完成全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公文流转、行政审批、内部管理等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数据库质监综合业务数据库,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质监技术法规数据库,标准文献信息库,贸易技术壁垒数据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

  应用系统质监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办公自动化综合系统,12365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信息门户系统,组织机构代码网上业务受理系统。

  保障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和管理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系统运行维护保障体系。

  加快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完成电子主干业务系统建设,建设面向全系统、基本完备的综合业务基础数据库体系。全面加强产品质量风险预警、食品安全动态监管、执法打假快速反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纤维质量动态监管、技术标准资源服务、计量业务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质检业务数据统计、质量信用等信息化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质检业务水平。提高应用系统的横向联合能力,促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为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公众提供共享信息服务。建设连接县级局的广域网络,实现应用系统湖南省范围部署推广。加强质检政务内网、外网和公共服务门户网站建设,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业务信息资源便捷共享和安全使用。

  加强法人库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信息化建设。按照“数字湖南”的要求,加快推进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实名制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及电子档案库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湖南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丰富的信息应用技术支撑。

  大力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政治强、作风硬、讲团结、有水平的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强党政领导人才、质检专业技术人才、行政执法人才、高技能人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质监队伍。重视人才引进、培养、管理、教育工作,重点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培养和造就一批全国一流的质检系统高级专家。推进技术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评聘分开的用人制度,实施继续教育奖励制度,落实专业岗位执业资格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与管理工作。实施人才建设“五百工程”,培养优秀质监人才。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预防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加强制度建设,以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为抓手,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执法、许可、发证、审批、检验等行为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力整治“三乱”行为,努力打造“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加强立法研究,加快制定涉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计量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地方法规,建立健全具有本省特色的质量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建立依法行政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审查把关和集体决策等程序,建立健全质监政务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公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实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制定行政程序和行政服务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制监督工作,建立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实施责任追究,规范行政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加强对影响湖南省质监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战略研究,为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提供参谋服务,增强质监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围绕质量兴湘和标准化两大战略的实施,全面强化各项工作举措,积极参与湖南“四化两型”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切实提高质监工作的有效性。以两大战略为抓手,认真落实《省部合作备忘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湖南省政府合作备忘录约定,积极向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汇报衔接,争取双向政策支持,着力服务湖南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和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发挥社会团体、协会和专家学者的作用,积极推动质量管理科学的研究,为加强质量工作奠定理论基础,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

  以“依靠地方、联合部门、球友会抓住企业、监管产品”为主要内容,加快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共同推进的大质量工作机制,促进形成政府主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市场调节、社会监督的质量工作格局。完善质量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微观质量监管向宏观质量管理转变,推动质量管理向质量建设转变。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作用,把质量工作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为质量工作开展提供常态化支持保障。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和工作合力。推动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工作,促进全社会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理顺垂管体制,坚持统筹兼顾,整合系统资源,形成系统合力。

  深入分析质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四化体系”、“四型质监”等工作实践,深入推进质监文化建设,精心提炼和构建既有时代特征、湖南特色、又符合质监工作要求的质监文化核心价值观,打造湖南质监文化品牌。积极开展质监管理文化、行政文化、科技文化、廉政文化等理论研究,研究探索推进质监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活动载体、实现途径,以文治局、以文化人,凝神、聚气、塑型、铸魂。发挥工、青、妇、团各类组织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强化干部职工的归属意识,培育和激发干部职工的团队精神,在全系统建成20个市州级职工之家单位,10个省级职工之家单位。深入开展文明窗口、文明标兵、文明处室、青年文明号等文明创建活动,争取全系统拥有省级文明单位10个以上。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注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促进形成奉献进取的价值取向、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文明和谐的外部环境、科学公正的队伍形象,积极构建和谐质监。

  紧密围绕质监中心工作,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效果,建立起大视野、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宣传机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紧紧围绕质量技术监督职能和“十二五”期间的质监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宣传,打造了解、关心和支持质监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入开展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15等活动,形成“人人关心质量、人人追求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舆论氛围。支持引导学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挥作用,大力弘扬讲诚信、重质量的社会风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行为,畅通媒体沟通途径,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主动做好新闻舆情监测、媒体协调公关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积极引导建立客观公正、正面积极、评价良好的舆情环境。

  根据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统一的基层局分类建设标准,开展基层达标工作。有效加强与基层县局的联系,建立对口联点制度,推进扶贫帮困工作,促进湖南省质监系统协调均衡发展。加强基层县局能力建设,实行资金、政策倾斜,重点提高基层单位的安全监管能力、食品检测能力、事业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基层质监部门在食品和重点工业产品风险预警、防控上的前沿堡垒作用。深化各项工作改革,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开放意识、市场意识、机遇意识,切实加快干部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各项业务工作制度以及技术机构的改革,切实解决资金、技术、人才和制度体系等发展瓶颈问题。积极争取政府预算支持,提高公共财政保障系数,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打假、民生计量、技术机构建设、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查、锅炉节能监管检测等经费保障问题。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经费投入和技术装备建设,加快发展自身事业,保障重点项目支出,全面完成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郴州市、邵阳市、湘西州检验检测大楼等一批重点项目,继续支持无办公用房的县局完成基本建设。到2015年,全系统实现固定资产总值20亿元、收入10亿元、财政拨款8亿元。

  要完善体系、突出项目、加强引导、强化实施,全面保障规划落到实处,促使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十二五”顺利实现跨越发展,五年达到“中部一流、全国偏上”的阶段目标,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完善规划体系。要围绕本规划,制定部门专项规划、项目专题规划、市县区域规划,突出总体规划的引领地位、专项规划的拓展功能、专题规划的平台作用、市县规划的延伸效应,构建以总体规划为核心框架、各级各类规划为补充的完整的“十二五”湖南质监工作规划体系。加强规划衔接,促进全系统规划内容上的互为补充、结构上的协调统一、工作上的深度融合、目标上的取向一致。

  突出项目支撑。加强“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推进发展。突出重大项目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作用,抓好项目的研究、调度和建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省、市两级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滚动推进。以全面加强质监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兴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契机,以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执法技术装备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工程建设为重点,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湖南省质监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跨越式发展。

  加强政策引导。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外宣传协调力度,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努力争取国家、地方政府、社会等各方面的经费支持,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争取把质监科技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加快事业发展步伐,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资金调控力度,在保障各级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

  强化组织实施。省局抓好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强对全系统“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评估工作的指导。各市州局、直属机构和业务处室根据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本级、本线、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并精心组织,按年度分解和落实工作目标。建立规划落实责任制,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评估检查,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