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如甲方申请金融机构贷款未获得审批,甲方应自行筹集尚未支付的车辆剩余价款(无论以现金或取得其他贷款的方式),并对乙方进行支付。乙方仅在收到车辆全部价款后,根据乙方的内部制度,安排甲方到乙方营业场所或指定地点提取车辆。
风险告知提示:甲方对于代办服务事宜已经多方了解全面知悉,现自愿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支付所需费用。
4.4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甲方应自行或委托乙方事先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5 甲方须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上牌所需的所有文件、证件、批准、许可等,并承担上牌时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国家或车辆登记地的法规政策对车辆购置、上牌有限制性规定或其他调整的,乙方不保证一定取得车辆牌照。甲方确认在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车辆上牌手续时对该等政策已充分了解,并进一步确认其所提交给乙方协助办理车辆上牌的资料、证件、批准、许可等能够完全满足所购车辆即时上牌的要求,否则甲方自行解决因此造成的车辆上牌不能或障碍等后果,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损害等一切责任。甲方在购车时未获得车辆上牌的许可或批准的,应向乙方予以说明
2.2 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1 本协议签署后,车到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全部代办服务费用。
3.2 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缴的保险费、购置税及车船税,上述服务费中不包含此三项费用,由甲方直接交付给相关机构。
甲方授权乙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要求提供的打“√”,不需要代理的留空白):
2.1 对于甲方选择的本协议第1条项下的服务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
甲方完全了解乙方提供代为办理车辆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内容,且自愿选择委托乙方为其办理相关服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4.1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车辆贷款,在办理车辆贷款的整个过程中,甲方应根据乙方及金融机构不时要求,及时提交一切所需文件及资料,并保证该等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甲方提供文件及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及时,导致贷款申请未能获批或贷款延迟发放及其他相关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6 如因车辆管理部门或相关牌证部门或厂家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上牌业务或不予办理的,不属乙方违约,届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7 在车辆交付给甲方后,在代办上牌过程中,车辆为甲方的财产,甲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有财产的安全。由甲方本人以及甲方委托的除乙方员工以外的人员驾驶车辆时所引起的一切交通意外由甲方负责。球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