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龙政发〔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遵循基层群众到政府办事“一件事一次办”的原则,完善提升政务服务无偿帮度,变“企业群众办”为“政府帮代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
1、惠民利民、无偿服务。代办实行无偿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代办服务费用。
2、公开公平、依法办事。公开帮代办服务项目、球友会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受理申办事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3、申办自愿、高效服务。帮代办服务由申请人自愿申办,帮代办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帮代办工作,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
工作人员受理企业和群众咨询引导、事项办理、事项协调接等帮代办申请,帮助现场办、帮助网上办、帮助就近办、帮助在家办。
(一)龙山县“一件事一次办”纳入帮代办事项目录的事项(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设置“帮代办”窗口,配备必要的帮办代办员。所有政务服务“帮代办”中心窗口人员应佩戴明显标志,负责咨询引导、申请受理、帮代办实施、办结送达、事后评价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帮代办服务中遇到的审批问题;对帮代办事项的审批过程全程跟踪,及时跟进代办员反馈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或项目进展情况,做好与各环节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络工作;建立项目代办台账,做好代办项目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记录项目进展情况、手续办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置帮代办服务窗口,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咨询引导、申请受理、帮代办实施、办结送达、事后评价等工作,帮助现场办、帮助网上办、帮助就近办、帮助在家办,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
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帮代办”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提供业务咨询,解答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对办事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
申请人整理受理需要的申请材料(事项清单、示范文本、流程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法律条件要求等),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上交的材料要认真清理审核,交复印件的要认真核对,然后填写好资料受理单,双方签字各存一份。
1、对需要“帮代办”服务的企业或群众,当场审查其现有材料是否齐全,对于材料齐全的“帮代办”事项,“帮代办”工作人员带领办理人去相关业务部门办理。
2、对于材料齐全的代办事项,办理人与代办人员完成材料交接和签收委托协议后,由代办人员代替申请人去跑腿,完成代办事项。
3、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帮办代办人员一次性列出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方便群众方便快捷的补齐材料。
“帮代办”工作完成后,“帮代办”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材料。办理结果可根据办理人实际需要,自愿选择自取和免费邮寄方式送达。
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中心所有窗口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建立差评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收到反馈的差评和投诉后,由承办单位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说明理由,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做好解释说明。
涉及到“帮代办”办理事项的所有县直相关部门,提供相关事项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资料清单等资料,便于“帮代办”工作人员学习业务、受理事项。球友会各级“帮代办”窗口全面建立办事公开制度,通过在服务场所设置公开墙、查询屏、宣传资料、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完整准确公开所有进驻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岗位职责、工作纪律以及投诉渠道等,并在窗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工作人员职责、在岗时间及联系方式的公示牌,便于群众监督和联系。
根据群众办事需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的常设窗口要求工作日全部在岗,工作人员对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办结的要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结、需要审核审批的,在承诺日内办结;需要上级审批的,根据申办对象意愿,由主办窗口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帮助办结;对不符合条件或需要完善手续的要明确告知办事群众。对在行政审批和办理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不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该放不放、该管不管、该服务不服务及一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视情节、后果和严重程度,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成立龙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球友会。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球友会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帮代办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帮代办”的常规工作、代办人员的培训、日常监督及日常管理工作。
1.县政务服务“帮代办”中心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对纳入代办的事项进行代办;政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帮代办”工作,对县委、县政府确定实施的全县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各类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提供行政审批免费帮办代办服务,按投资者或招商引资单位要求组织召开各类协调会,及时化解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综合运用并联审批等工作机制,缩短审批时间。
2.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安排专(兼)职人员作为“帮代办”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人员数量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设定。
3.村(社区)级便民服务中心要配备代办人员,每天必须保证有一名代办员在村(社区)办公场所开展代办工作。
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尤其是学习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等,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代办员进行业务指导,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做到一次性告知。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县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标准,定期对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帮代办”工作进行检查,每年底进行民主测评,结合检查情况,进行表彰,对于存在帮办代办机制不健全、帮办代办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的予以通报。